埃及:针对远程服务提供商的新增值税规定

May 23, 2023

埃及税务监管机构最近发布了一份新文件,明确了外国远程服务提供商的增值税职责。根据埃及税务局的指导方针,新的增值税法规将于2023年6月22日生效。

从6月22日开始,未注册的数字和远程服务提供商将必须开始收取和缴纳增值税。根据埃及税务局发布的官方定义,远程服务是指不涉及销售实物商品或通过物理连接提供服务的交易。远程服务包括电子书籍、应用程序、游戏、网站设计甚至法律、会计或咨询服务等。通常很难确定远程服务的提供地点,但埃及税务局规定,只要服务的购买方是埃及的纳税居民,远程服务就被视为在埃及提供。

市场平台适用不同的规则。市场平台或电子分销平台被视为虚拟供应商,并需要在埃及注册。

在埃及提供数字服务的非居民公司,如果过去12个月的营业额超过50万埃及镑(约15,000欧元),就必须注册增值税。如果公司提供咨询服务,没有门槛要求,增值税登记应从服务开始的那一天开始。

电子服务的增值税率为14%,而如果公司提供咨询服务,增值税率较低,为10%。值得知道的是,埃及接受以埃及镑和美元进行增值税汇款。

对于B2B交易,采用逆向收费机制。将客户视为企业客户的唯一要求是收到有效的纳税人识别号(TIN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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